第一节 部门规章 为了法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025 年 2 月 3 日建设部颁布了第 124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该管理办法依据规定了施工分包的种类;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全文共二十条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该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相关规定 对专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除非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
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与分包工程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须明确支付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和劳务工资的支付
在订立分包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将合同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分包工程发包人应设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不履行合同约定,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