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塑式聚苯乙烯泡沫板(保温板)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南乐县鑫源泡沫厂二一三年二月〇第一章 总论1
1 项目概况1
1 项目名称:年产 20000 立方米挤塑式聚苯乙烯泡沫板(XPS 保温板)生产项目1
2 承办单位:南乐县鑫源泡沫厂1
3 法人代表:暴学力1
2 承办单位概况南乐县鑫源泡沫厂总投资 1
13 亿元,注册资金 100 万元,个人独资
3 讨论工作依据和范围1
1 讨论工作依据(1)项目委托书
(2)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和参数》(第三版)
(3)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各种技术资料及基础材料
(4)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规定和要求
(5)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和规定
(6)市场调研资料
(7)其他资料
2 讨论工作范围本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论述了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对建设指导思想,市场分析,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建材及动力供应,建筑方案,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节约能源,组织机构及劳动动员,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招投标管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证,并提出本可行性讨论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4 项目背景从 2001 年起,国家建设部以建设部长第 76 号令的方式,下达了对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规定,规定了民用建筑的节能要求,并明确节能强制性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根据节能要求和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工程和项目的设计,建筑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未按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或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于 20 万以上 50 万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未按节能标准和法律规范设计的,应当修改设计
未进行修改的给予警告,处于 10 万元以上 30 万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两年内,累计三项工程未按节能标准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