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政府综合办公用房及职工周转房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 O 年八月 国 家 进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工 程 咨 询 资 格 证 书工咨甲第一章 总 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政府综合办公用房及职工周转房灾后重建项目1.1.2 项目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场镇1.1.3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灾后重建)1.1.4 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总工期为 12 个月(20010 年 7 月-2025 年 6 月)1.1.5 项目承办单位项目单位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人民政府;单 位 性 质:政府机关。1.1.6 项目主管单位广安市朝天区发改局。1.1.7 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单位编 制 单 位: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咨询证书编号: 1。1.2 项目承办单位简介临溪乡政府机构健全,政府下设党政办、综治维稳办、财政所,政府综合办公及职工周转房用于临溪乡政府及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畜牧兽医站、劳动保障所、计生站等部门的办公和住宿。1.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1.3.1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 256 万元。1.3.2 资金筹措农业站出资 14 万元,林业站出资 10 万元,畜牧站出资 17万元,派出所出资 50 万元,司法所出资 10 万元,文化站出资36 万元,计生站出资 10 万元,劳动保障所出资 10 万元,电影院出资 12 万元,财政出资 87 万,共计 256 万元。1.4 可行性讨论报告编制依据及范围1.4.1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26 号《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国务院国发[2025]22 号《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3、国务院国发[2025]21 号《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4、《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5、《广元市朝天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6、《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人民政府关于乡政府办公综合用房灾后重建的项目申请》;7、《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临溪乡政府综合办公用房灾后重建项目初步选址意见的函》;8、《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指南》;9、《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10、《办公建筑设计法律规范》 (JGJ67-2025);11、项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1.4.2 编制范围本可行性讨论报告对项目建设的背景、必要性、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及规模和建设条件等进行讨论,工程投资的估算按国家现行的财税政策及建设项目经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