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增值税转型问题作为我国第一大税——增值税,时刻影响着国家进展,但生产型增值税却阻碍我国经济进展,通过增值税转型寻求一条符合国家进展的道路显得尤为重要
选择消费型增值税正是我国增强竞争力的最优选择
一、增值税转型的背景(一) 国际上增值税情况增值税在 1918 年首次由一名德国工业家提出,在实际实施前经过了三十多年断断续续的讨论
1953 年,密执根州采纳了修改后的版本,但在 1967 年又废除,后来在 1975 年又重新实行
1954 年,法国中央政府征收了这种税,大部分欧洲国家和许多其它国家都纷纷效仿
增值税有两种形式,区别在于对待投资目的的支出不同
第一种允许商业企业在计算税基时将资本品购买扣除,因而全部增值额就等于最终消费品的零售总额
这种是消费型增值税,现广泛用于欧洲,也是我国 202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的增值税类型
第二种,资本品不能扣除,但企业可以通过折旧摊提,这类型的增值税等于是对国民收入征税
这种类型就是生产型和收入型增值税,目前印度,尼西亚采纳生产型的,而阿根廷、摩洛哥及部分原实行计划经济的中东欧国家实行收入型增值税
1954 年法国采纳了消费型增值税征税,在课税上实行多环节抵扣的方法,从而使法国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具备了很强的竞争优势,并导致了法国和联邦德国在钢铁贸易上出现冲突
为了使欧洲的经济一体化,每个国家公平竞争,欧共体接纳引入增值税
由于法国采纳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所以欧共体所有国家都实行了消费型增值税
在美国,增值税的税基与零售税一样,但征收方式不同,增值税适用于所有企业
税基等于销售总收入减去从其他企业的购买(包括投资)
由此可知美国是使用消费型增值税的,并对每一生产环节产品增加值都征税
日本没有增值税,但消费税具有增值税性质,以下一道环节销项税额减上一道环节进项税额的方式,排除了税额的累积
进项税额扣除的计算与一般国家不同,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