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特征:宪法产生进展:宪法解释: 全国人大常会(主体)宪法监督: 全国人大 or 全国人大常会
监督行为与法律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大(改变或撤销)>全人大常会(撤销)>国务院/地方得制定
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单一制原则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国家机构概念:国家组织活动原则:国家机关体系:违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中性行为(在法律上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得,属于道德范畴)1 法律议案提出2 法律草案讨论3 法律得通过4 法律得公布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学者、其她个人、组织
解释得主体(),解释得对象()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法律
地方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
2 司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司法过程
3 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法学理论基础1 意志性:统治阶级得意志
统治阶级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得共同意志
2 国家性:一定就是由国家制定与认可得
制定+认可 就是国家创制法律法律规范得两种形式
3 法律规范性:权力与义务就是法得基本内容
4 强制性:以国家强制为后盾概念:全部法律法律规范按不同法律部门组合而成得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就是法律体系得基本要素
7 大法律部门:宪法法法律部门
民商法法律部门
行政法法律部门
经济法法律部门
社会法法律部门
刑法法律部门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1指引作用:调整人们得行为
2 评价作用:推断、衡量人们行为
法得法律规范作用: 3 预测作用:预知未来行动安排
4 教育作用:5 强制作用法得法律规范作用: 1 政治职能:维护阶级统治
2 社会职能:履行社会公共服务
1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按创制方式、表达形式
2 实体法与程序法:按内容
3 根本法与普通法:按内容、效力、程序、地位
根本法就是宪法
4 一般法与特别法:按适应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