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安全评价导则天津市燃气管理处1
导则编制的原则与依据1
1 导则编制的原则1
导则编制的依据2
安全评价的基本方法与要求2
1 安全评价的基本方法2
2 设置 A、B 项的基本原则2
1 A 类项标准2
2 B 类项标准2
结果统计表2
关于进行汽车加气站安全评价的说明3
安全评价的范围4
安全评价所依据的安全检查表5
导则编制的原则与依据1
1 导则编制的原则本导则给出了进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评价时应遵循的原则,各类标准的适用条款所涉及的基本内容和强制性条款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个指导性文件,本导则规定了从事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评价时必须采纳的基本方法,但不排斥评价单位对评价时所涉及的到的设施、设备选择其它的方法进行更进一步的评价或更清楚地论证
依据指导性文件的基本属性而编制的本导则,并不是面面俱到的给出进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评价时,安全评价单位必须现场检查和评判的每一项指标,而是指导性的要求在进行评价时应考虑的各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应涉及的内容及他们分别对保障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起到的作用
同样,作为一个指导性文件,本导则是天津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基本依据,其适用于天津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安全评价工作
导则编制的依据(1)《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6 号(2)《城镇燃气设计法律规范》GB50028-1993(2025 年版)(3)《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J16-1987(2001 年版)(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1(5)《天津市城镇燃气供应服务管理标准》DB/T29-99-2025(6)《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标准》DB/T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