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信通(个人)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业务进展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同步为法律规范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如下简称本行)和持卡人权利义务,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措施》(银发【1999】17 号)及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信通(个人)卡(如下简称“信通卡”)是本行向个人发行用于查询及办理账务交易借记卡。旳旳第三条 信通卡按存储介质类型分为信通磁条卡和信通 IC 卡,其中信通 IC 卡按与否带磁条分为 IC 芯片磁条复合卡和纯 IC 芯片卡;按目客户类型分为一般卡、白金卡、钻石卡及其他类型卡;信通旳IC 卡按芯片读取方式分为接触式旳IC 卡、非接触式 IC 卡及同步支持接触式和非接触式双界面旳IC 卡。第四条 信通卡可在本行业务系统及本行加入银行卡联网系旳统按有关规定办理业务。第五条 本章程所称电子渠道是指本行及与本行联网机构自旳助服务终端、自助存取款机(CRS)、自助取款机(ATM)、POS、本行电话银行(含人工座席)、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经监管部门同意开通其他电子渠道。旳第六条 本章程所称“有关规定”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政府有关部门等颁布法律法规以及联网机旳构和本行制定规定与制度。旳第七条 本行办理信通卡业务以及客户使用信通卡须遵守本章程。第二章 信通卡申请第八条 信通卡申请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本行旳申请开办信通卡;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由监护人提供旳担保,也可申领信通卡。每位客户可申请多张信通卡。信通卡需设置六位数字取款密码,不一样信通卡可分设不一旳样取款密码。第三章 信通卡业务规则第九条 信通卡账户构造同一客户号下可开立多张信通卡,一张信通卡可以关联不一样币种、不一样类型多种子账户,一种子账户可以同步关联多张信旳通卡。信通卡与子账户和一本通账户与子账户之间既可以共享,也可以完全独立。信通卡按币种和账户类型各有一种主子账户,卡下账户序号为01人民币活期子账户是办理交易时默认账户。旳旳信通卡功能相似,客户可以通过设定交易权限或通过电子渠道签约来设定不一样卡交易权限。旳旳信通 IC 卡具有电子现金应用。电子现金为不记名、不验密、不挂失、不计息借记性质账户,仅支持圈存、小额消费、查询等功旳能。电子现金仅支持人民币结算,余额上限为 1000 元(含)人民币,余额推断应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旳第十条 信通卡储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