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室管理制度生效日期: 1997 年 5 月 18 日 修订日期: 7 月 1 日 病案室工作制度一、贯彻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并贯彻病案室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每一岗位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描述
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好病案,避开丢失
三、负责病案资料的收集、整顿、归档、借阅供应、对外复印、分类编码、质量监控、索引登记、存储等,满足患者、医务人员、行政部门、保险及法律等对病案的需求
(一)严格遵守病案回收制度、借阅制度、复印制度等,热情接待外来查访人员
(二)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患者隐私,不许运用工作之便随意借阅病案
(三)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四)多种编码要认真认真,遇到模糊的编码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师联系,保证编码精确,减少误差
(五)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正和修复
(六)住院病案要长期保存
应保持病案库房清洁、病案排放干净,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避开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四、依法收集医疗记录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并及时提供多种病案信息
五、负责审核病案中的多种病历纸张与否符合医院规定
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病案回收制度一、患者出院 24 小时内(死亡病历 2 个工作日内)回收至病案室
二、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病房工作人员与病案室工作人员交接查收后,在“病历交接登记本”上签名
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
三、病案室每月记录出院病案归档状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四、病案回收状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
病案借阅制度一、除波及对患者实行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她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案(病历)
二、再入院患者需参阅此前的住院病案时,由本院医师携带再入院病案首页及本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