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公司接待工作,严格控制预算和管理费用支出,维护公司形象,实行法律规范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接待工作
第二章 接待工作原则第三条 接待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一)归口管理、对口负责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归口综合办公室管理,具体接待工作根据工作对口原则由各部门分工负责
(二)以礼相待、对等接待的原则:接待工作必须做到礼貌、热忱、大方、得体
根据来宾和业务关系情况,安排同级别领导接待和人员陪同
(三)高效节俭、预算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方案要合理,活动要丰富,时间要紧凑,开支要节俭
接待费用实行全年预算控制,公司根据各部门业务工作量情况分解下达接待费用指标,由部门自行控制,但纳入公司年度费用控制范围
第三章 接待规格及分工 第四条 公司接待规格分为最高规格接待、高规格接待、标准接待、一般接待(工作接待)等四类
具体接待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接待规格,并根据对口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一)最高规格接待:接待对象主要是省部级、国电集团公司级及以上领导,来建设施工场地视察工作或出席大型仪式、庆典活动等的接待为最高规格,相应标准按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全体公司领导陪同
(二)高规格接待:接待对象主要是省级各厅局、委、办以及各市、地、州领导;国电集团公司部门领导、大渡河公司级领导;以及国家级专家、评审团、咨询团来施工场地检查指导、评审等的接待为高规格接待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陪同
(三)标准接待:接待对象主要是大渡河公司系统各职能部门领导;地方有关单位来公司检查;兄弟单位领导率队来公司参观学习;中央、省、市级新闻单位和地方媒体来施工场地采访;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