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为指导各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工作,落实早发现早 报告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制定本办法
一、常态化监测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 控方案(第九版)》(以下简称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 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 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检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 应当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尤其关注以下 情形
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 泻等症状病例的监测,对所有发热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
对无发热但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 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从事风险职业人 员(见下述风险职业人群分类)的可疑患者应当及时开展核 酸检测
对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 例开展核酸检测
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社区卫 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 2 小时 内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落实“村报告、乡 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策略,可同步开展抗原检测,尽早 发现疫情
(二)风险职业人群检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 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岸进物品搬运人员,海关、 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等)、集中 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 务人员等每天开展1 次核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 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岸管理服务人员 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 开展 2 次核酸检测
辖区内出现 1 例及以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