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书屋”图书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职工书屋”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加强对“职工书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以下简称图书)的配置采购要遵循为职工服务的原则,做好初选和审定工作,进行集中采购,确保“职工书屋”图书的高品位、高质量
2、凡新购入的图书,要顺序编号,同时要将图书的名称、著作者、出版社名称、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登记建档
3、图书要根据书籍、期刊、报纸、音像制品四部分进行分类,依照图书内容的学科性质进行排架
4、根据图书的分类和排架编制图书目录卡,供职工查阅,同时编制职工图书借阅卡,方便职工借阅图书
5、职工借阅图书要先填写借阅登记册,方可从管理员处领取图书
6、职工归还图书时要将图书交管理员收讫,管理员在查阅图书、确保图书完好后,在该职工填写的借阅登记注明归还日期
7、图书借阅期限一般为 7 天,到期应归还,若因特别事由需续借者,要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以一次为限
8、书籍借阅每次以 1―2 册为限,期刊借阅每次以 1 期为限,音像制品借阅每次以 1 套(张)为限,报纸原则上不外借
9、要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查阅,做到帐物相符
帐物不相符的,由图书管理员按遗失图书金额的 20%给予赔偿
10、要定期统计图书外借量和阅读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11、职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撕剪,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按第 13 条所做规定处理
12、职工借阅图书期限届满,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仍不归还者,除未归还图书前停止其借阅权外,必要时按第 13条所做规定处理
13、制定职工损毁遗失图书赔偿制度、职工借阅图书长期不归还的处罚制度、图书损坏的登记报告制度等图书保护制度,确保图书的安全和完好
十四、要加强图书保管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水
图书阅览室内保持宁静、严禁吸烟
二、“职工书屋”阅览室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