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 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国发 〔XX〕45 号)、《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推动“证照分离”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方案》x〔xx〕17 号),决定在 x 经济技术开发 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照后减证”,进一步完善市 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 证难” “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审批事项 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 强的地区之一,让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愉快、兴业愉快、进展愉快、生 活愉快。二、试点任务通过实行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 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 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临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 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 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 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 险防范。进一步探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建立综合 监管体系,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涉 及改革的行政许可事项,结合 X 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确定涉及改革 试点的行政许可事项共 65 项(详见 1)。通过取消、改备案、实行 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及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等 5 种方式分类推动,深化试点。具体任务分工如下:1. 编制改革具体事项目录。参照《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XX 省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方案》X〔XX〕17 号),结 合我市实际,选择审批频次较高、改革预期效果比较明显的商事登记 后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改革,编制《X 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 改革试点具体事项表》(1)。制定目录调整、实施程序,开展风险 评估,根据改革进展、上级批准授权、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动态调 整目录。(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相关部 门、X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 清理法律规范各类许可。本次改革涉及直接取消审批的 2 项,由 审批改为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