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监督工作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质量监督是公司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是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转变公司进展方式、提高电网建设、运行及供电服务质量,实现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进展目标的必定选择。第三条质量监督工作的目标是在公司进展战略和社会责任的统一指导下,以资产全寿命周期安全、效能、成本综合最优为目标,对电网建设、运行、供电服务等整体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促进各项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和互相促进,持续提升电网建设、运行、服务质量。第四条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电网建设质量、设备质量、运行质量、电能质量、服务质量等关键指标进行管理,开展质量事件调查处理,对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质量监督工作实行质量责任制和追溯制。依据国家12 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涉及质量管理各环节的单位(部门)对质量管理工作结果负责。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各单位。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七条公司质量监督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总部安全监察质量部是公司质量监督工作的归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质量监督的法规、规程、制度和标准。(二)组织制定公司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程、制度、标准等。(三)组织建立公司全面质量监督工作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组织建设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四)会同总部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确定质量监督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组织开展对公司系统各单位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五)组织开展对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六)组织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质量抽检;监督公司系统各单位持续改进电网建设、运行、供电服务质量工作的13 -落实.第八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应设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二)负责本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制定本单位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三)会同本单位专业管理部门确定质量监督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开展对本单位质量监督关键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考核.(四)组织对管辖范围内质量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五)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