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章《抢救药品制度》1、急救车清洁、法律规范、整齐,设专人管理
对急救器械、物品、药品负责领取、保管报损,定期清点,清洁、保养,账物相符
2、设有专用清点本,抢救物品、药品班班交接,清点抢救药品和抢救物品数量,有效期及包装完好性,并记录
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签字
3、急救物品药品做到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消毒、定量供应、定时核对,标签清楚无过期
4、抢救物品如舌钳、开器等需高压灭菌后备用,无菌物品包装有名称、消毒日期和有效期
5、各种药品定位、定数、标签明确,无过期
每种药物标明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同种药品多个效期的以最近期的为准)
药品失效期提前 3 个月、抢救病人用后及时补充更换,确保完好率 1%,时刻保证应急状态
6、熟练掌握急救器械、物品的使用与保养方法,熟悉急救药品、名称、剂量、作用效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急救物品不准外借,不得擅自动用急救物品他用
8、急救车可根据科室抢救情况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抢救车封闭管理规定进行清点并签字
附:急救车封闭管理规定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急救车使用频率情况,可以使用一次性锁或贴封条(统一使用红框标签)方式对抢救车进行封闭管理
精品文章2、将急救物品、药品的有效期登记在交接登记本上,双人核对签字
由急救车负责人和核对人共同封闭,不得随意打开急救车
急救车封条一旦打开视为使用,及时通知护士长或负责人重新清点补充核对封存
3、用签字笔在封条上注明封闭起止日期(一年一月一日一年一月一日)和封闭人签名,核对者签名
4、每班有专人检查急救车的封闭情况,一次性锁或封条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急救车封闭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每月必须开封、清点、检查药品、物品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后再封闭
6、急救车一旦开启使用后,应由专人清点、补充抢救物品、药品后再封闭,保证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数量准确及完好备用
7、护士长定期对抢救车封闭、检查和清点情况进行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