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协议甲方:XXCC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X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XX 年 7 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按该协议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1,500 万元)。乙方于 XX 年 1 月 19 日已向甲方共计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人民币 1,000 万元),乙方尚需按该合同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500 万元)。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终止解除该《股权转账协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相应免除乙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各项义务。第二条 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 50 万元)。除此之外,不再对甲方负有任何钱款及费用。第三条 甲方自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50 万元)后,将持有的 XX 集团的 684.38 万人民币股权(占 XX 集团全部股权的 1.56%)全部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第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两日内,乙方即行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50 万元)。第五条 双方同意,在乙方根据本协议完成股权转让款支付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签署全部法律文件,将甲方持有 XX 集团的全部股权过户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第六条 本协议签署后至甲方完全退出对 XX 集团投资前,甲方继续作为 XX 集团的股东,根据 XX 集团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第七条 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具一份。(以下无正文)(本页为 XXCC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 XX 集团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签字页)甲方:XXCC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 XX 年 5 月 日乙方:XX (签字) XX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