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通快递(客)字第(2025 ) 010 号申通快递快件延误处罚细则第一部分延误的定义及处罚1、延误件通常是指:因不可抗力因素、面单填写不清楚、操作失误以及派送网点公司投资不足、管理不善等等,造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客户签收的快件
2、原则上延误件按 1 元/票/天赔款,最高赔款额为 7 元/票/单;江浙沪皖互流的快件按2 元/票/天赔款,最高赔款额为 10 元/票/单
对于以下细则中出现的个别情况按以下标准执行
第二部分投诉延误的条件及受理期限3、法律规范的延误投诉报告包括以下条件:(1)必须提供清楚完整的申通详情单照片;(2)必须提供对方查询人员真实姓氏、工号及联系方式;(3)必须填写完整的收件地址;(4)必须注明客户实际的签收时间;(5)必须提供当时查件的详细调查经过(注:这个调查经过请不要用快件扫描跟踪记录、内部事务的留言来充当,这些不做为详细的调查经过);(6)快件如涉及到内部事务留言的必须提供完整的留言(为避开留言不完整,留言最好以附件形式上传);(7)必须提供查件、催件时在 OA 系统登记的交互信息(交互信息是指双方网点在查件、催件的第一时间(当日当时),及时的将真实的查件、催件等内容登记在 OA 系统中,形成一种有文字记录的信息),交互信息必须法律规范,不法律规范的交互信息本部门有权对此投诉不做处理
① 为保障交互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交互信息的登记必须在查件、催件的当日当时录入;如是在查件、催件当日立即就送达的快件,此情况的交互信息除要满足当日当时录入的要求外,还必须是在快件未被客户实际签收之前登记,所有过后补录入视为无效
② 交互信息的内容不得与 OA 系统中的调查过程完全相同,但不局限于内容所要表达的意思
③ 交互信息的内容不得复制内部事务留言、快件跟踪信息为所谓的“交互信息”
④ 交互信息需做好详细登记
4、延误投诉的受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