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审批法律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请假审批法律规范程序和实施细则 一、要求: l
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规定的上下班
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周一早晨的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活动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核职责的各级负责人签署
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请假时间 批准程序 任课老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各教研组负责人一教学处主任 一天以上 组室负责人一教学处主任一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各组室负责人一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几个方面 各组室负责人一部门负责人一校长室 中层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公室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条由请假人交由考勤负责人收存,待考核段结束时与考勤表一起上交办公室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考勤负责人收存,待考勤结束时与考核统计表一起上交办公室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电报、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