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法律规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规定1
员工考勤以每日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
上午上班时间:8: 30〜12: 下午上班时间:14: 30 〜 18: 午餐时间区域:12: ~14: 30 中午就餐及休息时间
第四条考勤的时间单位1
本制度所称“一年”为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个月”为当月的 1 日至月末
第五条考勤计算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即每月自 1 日至月末,如遇节假日等,根据工作 安排,可提前或推后计算考勤
第六条关于请假的规定1
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由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批准后,方可请 假
如因特别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头申请,由有审 批权限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 3 日内补办假条手续,否则视为旷 工
请假期间(无论病假事假)均无薪,有年假者可以年假抵折
关 于迟到、早退的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擅自离岗 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时间>3 小时 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 3 次(含)以上者,给予警告处罚
如 一年之内有二个月(含)以上出现“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 3 次以 上(含)”情形,取消年终奖,不予评优、评先进
对于迟到、早退的员工,公司将每月进行公示、通报
第八条关于旷工的规定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请假 但未获批准的;以虚假理由请假的;续假未获批准的;单位、部门 或职位调整,逾期不到岗的;虽提交辞职申请,但未到规定离职日期 而不到岗、不履行职责的;一整天都没有出勤记录的;当日迟到超过 3 小时的
旷工者处以扣薪罚款,计算公式为:扣款金额=旷工天数 x3x 当月的日基本工资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次或者全年累计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