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紧急用血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 于临床,制定紧急用血工作预案。二、编制依据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 《临床输血技术法律规范》3.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 临床紧急用血进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四、组织及职责为做好临床紧急输血工作,确保紧急用血的顺利实施, 成立临床紧急用血协调小组。(一)临床应急用血协调小组组长:主管副院长副组长:输血科主任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二)职责1、主管副院长负责紧急输血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决策和现场指挥。2、医务处负责各科室协调与信息上报,并监督执行预 案。3、输血科负责预案的具体实施。4、其他各科主任具体负责各部门的应急工作。五、临床紧急用血管理预案(一)经治医师首先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最好 静脉插管,通过该插管采集供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病毒筛 查试验用的血标本,并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二)输血科在确认库存血液不足时,立即与采供血机 构联系,说明哪种血液不能满足紧急输血的需要。(三)假如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此时应指定 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每个患者的血标本 和输血申请单上应清楚地标明患者姓名和唯一性病案号。若 无法识别患者(如患者昏迷),可在病案号的基础上加紧急 入院号(如 01 号、02 号……)避开在确认受血者身份和粘 贴血标本标签时出错。(四)假如在短时间内发出另外一份针对同一名患者的 《临床输血申请单》,应使用与第一份《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上相同的标识编号,以便输血科技术人员确认处理 的是同一名患者。(五)急性失血患者如经液体复苏后收缩压能维持在 10.66kPa( 80mmHg )左右可暂不输血,因为患者维持在 许可的低血压状态可减缓出血,防止在伤处形成的一个不 结实的止血血栓被血流冲走。(六)对于低血压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尽快送手术室。(七)特别紧急情况下,需要紧急同型输血时,在《临 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 语表达的含义:“火急”:10〜15min 以内;“紧急”:30min 以内。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血液输用后,经 治科室应尽快到医务处审批补办相关手续。(八)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 如病情"火急,'且不知患者血型情况下,应在 10〜15min 内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