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突出事故案例谈现场防突工作通过几年来的瓦斯综合治理,使瓦斯爆炸恶性事故在淮南基本得到了控制,而另一类形式的瓦斯灾害——煤与瓦斯突击近几年以来却接二连三地发生,尤其是几起重大突出伤亡事故后,淮南的瓦斯再一次引起世人的关注。本文以淮南矿区“11.11”、“3.16”、“6.12”、“5.26”四起突出伤亡事故案例为背景资料,简单分析了现场防治突出工作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提出对矿井防突工作的几点认识。1 现场防突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 1.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执行不严四起突出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中有违反防突基本项规定的,有措施制定不合理的,也有措施执行不严的情况。“3.16”因突出引起的爆炸事故,把石门揭开突出危险煤层实行措施后作非突出区域考虑,继而造成一系列违反《细则》有关规定,反揭系统不独立,未实行远距离放炮等,该案例中同时存在诸多对《细则》理解上的误区。“6.12”突出事故揭煤系统不合理,石门揭煤回风串入采煤工作面,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和《细则》有关防突规定,险些酿成更大事故。实际上,现场在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中,只重工序过程,不重落实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既有理解上的问题,也有思想上的麻痹,更有工作上的疏忽。执行“炮后 30min 进入迎头”的有关规定也有水份。1.2 巷道布置、掘进安排、施工过程不利于防突对比《细则》第 11 条对巷道布置的原则规定,“11.11”突出事故案例中的-567m 轨道石门布置,无论原设计方案还是修改后的,在处理同 F13-5 断层组的关系上都是值得探究的。“3.16”、“6.12”突出事故,通风系统不独立,巷道布置频繁穿过突出煤层。现场在巷道布置上注重揭煤系统的独立性,对其布置的合理性讨论不够。掘进安排要利于防突,避开两巷应力叠加,分析重力对防突利弊两方面的影响,如石门正揭或反揭、上山或下山掘进。“3.16”、“6.12”、“5.26”三起事故在巷道施工安排上、揭煤方向选择上都有不妥当地地方;在“6.12”事故中,若-506m 七号运煤石门提前贯穿,突出伤人事故完全可以避开。施工过程对防突的考虑,主要注意巷道施工质量和支护情况。片帮、冒顶、垮棚极易导致煤体失稳而诱导突出。而突出地点采纳风镐作业更是万万不可,淮南因风镐作业诱导突出的有 25 起之多。1.3 地测工作不能适应当前现场防突需要突出同地质构造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大构造对矿井突出危险性分布起控制作用,小构造往往又是突出发生点最显著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