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1、目的加强对住院时间超过 30 日患者的管理与质量评价,防范医疗隐患,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1)全院各临床科室
(2)管理相关部门:医教部、护理部3、定义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从入院时间开始计算,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住院患者
4、标准法律规范(1)管理机制① 建立院科两级管理科室及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住院时间超过 30 日患者管理,双方建立《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患者管理登记本》(见附件 1 )(可为电子文档),并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各项目
② 重点查房、病例讨论及病程记录要求A、对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由经治医师书写阶段小结
B、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对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进行重点查房(指三级医师查房),直至患者出院
重点查房必须包括:对患者病情的评估,对长时间住院的原因分析、明确后续治疗方案等
查房内容详细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C、如为疑难病例,应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执行
③ 会诊管理对于疑难/危重病例或涉及多学科的病例,临床科室可根据诊疗情况向医教部申请组织全院会诊或院外会诊
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对治疗效果不佳或者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患者,临床科室应主动向医教部或护理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由相应部门开展调查
⑤ 医患沟通管理临床科室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开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造成纠纷,沟通情况必须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⑥ 部门管理A、医教部每月 10 日前对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的患者(包括转科患者)进行清理,填写“住院时间超过 30 天患者管理登记表”基础项目栏后,通过 OA 邮箱反馈至临床科室,由临床科室对该表进行完善
完善内容包括:主管医生、主要治疗手段、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服务流程是否合理、住院超过 30 天的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