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兴煤矿综合规章管理制度汇编二 0 一 0 年度富源县竹园镇佳兴煤矿文件佳兴矿发〔2025〕11 号关于贯彻执行《佳兴煤矿综合规章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部门、各科室、岗位人员: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2025 年度《佳兴煤矿综合规章管理制度》已编制完毕,现下发你们,望立即组织各部门、各科室、各相关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并将贯彻学习情况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反馈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富源县竹园镇佳兴煤矿二○一○年六月十三日主题词:贯彻综合规章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 通知抄报:竹园煤炭分局刊载印发:矿属各部门、岗位人员,留底存档
佳兴煤矿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13 日刊载印发签发:杨乔友校对:孙存根打印:张家永目 录第一章 十不准制度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章 爆破物品管理制度第四章 测风、调风制度第五章 瓦斯检查制度第六章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第七章 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第八章 巷道贯穿管理制度第九章 盲巷管理制度第十章 瓦斯排放制度第十一章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十二章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第十三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第十四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十五章 敲帮问顶制度第十六章 矿灯领退报告制度第十七章 考勤制度第十八章 一炮三检制度第十九章 氧气检查制度第二十章 煤尘检查制度第一章 十不准制度第一条 未定立劳动保护合同的非生产人员不准下井
第二条 不准带烟、草、火等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不准蹬搭矿车及走提升井
第三条 不准在井下乱挖、乱采、高声喧哗、打架斗殴
第四条 不准乱进入临时封闭不严盲巷
第五条 非机电人员不准搬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 不准在井下睡觉
第七条 不准井下解大便
第八条 酒后不准下井
第九条 不准在井下卸和敲打矿灯
第十条 傻、聋、哑、瞎人员不准下井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政策、法律,做好财务工作
第二条 依据成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