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信息化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1、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及说明1价格30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投标产品为小微企业生产的,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加评审(专门面对小微企业招标项目不适用)。2、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格,报价得分=(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分值。2技术501、需求指标偏离情况 30 分:全部满足或者优于招标要求的得 30分,其他根据指标负偏离情况综合扣分。2、质量性能综合评价 10 分:产品的性能先进性和技术成熟度 3分;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信誉度3 分;产品的配备备件和备选配件 1 分。3、实施方案 10 分:施工/供货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有用性、完善性 4 分,安装组织措施、施工人员、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性 4 分,工期/供货期的合理性 2 分.注:不是制造商投标的,重要技术指标应当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盖章确认的技术指标偏离表,或者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上述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的,作为负偏离处理。3服务101、售后服务方案 6 分: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培训、技术指导等.2、本地化技术支持人员 4 分:根据人员数量、经验、资质等综合评价(非宁波大市内的投标人,以设在宁波大市内的分支机构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机构为准,允许联合体的不在此限).4商务101、同类业绩 3 分:根据投标人实施完成案例的类似度、金额、数量等综合评价(以合同和用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用户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完工、使用证明等材料).2、经营状况 3 分:根据投标人财务经营状况综合评价。3、综合实力 3 分: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企业认证、资质、质量管理、信誉等.4、标书编制 1 分: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评价。5政府采购政策加分3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 1 分;投标产品全部为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加 1 分,部分列入的得分按节能产品投标价格除以投标总价后保留1 位小数;投标产品全部为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加 1 分,部分列入的得分按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价格除以投标总价后保留 1 位小数。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