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 制实施意见的通知〉》(XX 政办发〔201X〕11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 全完善我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县政府同 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实现森林、水流、耕地、湿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生态功能 区、禁止开发区域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 进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县情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促进形成绿色 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重点任务(一)森林
建立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市场补偿引导 政策,逐步统一同一事权等级公益林补偿标准
实现县级财政地方公益林 补偿范围明显增加,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探究生 态效益补偿支持森林集中管护
(县农林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二)水流
在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 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重要蓄滞洪区以及具有重要饮用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 的湖泊,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
建立健全降低或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补偿 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渭河、漆水河 等河流沿线环境治理,加快实施一批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
(县水利局、 环保局、住建局、农林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三)耕地
完善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生态治理补贴制度
对在地下 水漏斗区、生态脆弱区、自然资源限制区等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和在重金属 区调整种植结构的农民给予补助
逐步将 25 度以上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 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范围
讨论制定鼓舞减用化肥农药和施用有 机肥料、低毒生物农药及使用高效施药机械的补偿政策
(县国土局、农 林局、环保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