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 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 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三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 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 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四条员工招聘管理一、公司员工招聘程序根据《公司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执行。二、各用工单位如确实因工程任务需要,需使用临时用工人员,必须 由各单位领导班子开会讨论确定用工对象,并经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及公司 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批准,由各用工单位自行与正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 遣协议,其劳动合同关系放到劳务公司,并由劳务公司购买社保及发放薪 酬。劳务派遣人员基本信息资料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附件 1)。三、公司原则上不得聘用已退休人员,如确实因工作需要聘用具有特 殊专长和技能的退休人员,需由用工单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 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及用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 方可使用。用工单位聘用退休人员需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 务。用工协议为一年一签,原则上连续聘用同一名退休人员不得超过三年(附件 2)。第五条员工培训教育一、公司根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 深造培训教育。二、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 赔偿问题在培训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 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三、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 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要求员 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根据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试用期管理一、对于公司新招聘的员工,公司依法执行员工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 年的,试用期为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