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车管理制度为了促进公司的业务进展、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对小车的管理,确保正确使用车辆及行车安全,重新 规定如下:第一条:车辆使用范围:业务部门用车、管理部门用车、公司高层用车
第二条:车辆使用优先级别:首先保证业务用车、其次管理部门用车、再次高层用车
小车的使用申请 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必须提前 1 小时报行政部,以利同一方向或地点合并用车
1、业务部门用车1)业务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保证本部门业务正常开展;2)业务用车由部门经理批准,司机做好用车登记,并有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每周一例会时由部门经 理将《业务用车登记表》提交给行政服务部存档;3)当业务不繁忙时,业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用车需求
2、管理部门用车1)管理部门用车须向行政主管申请,并填写《管理部门用车申请单》;2)行政主管根据事情重要程度及申请时间顺序合理安排用车;3)管理用车辆在空闲时有责任主动配合业务部门用车,保证公司业务开展
3、高层用车行政服务部在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转情况下妥善安排高层用车
4、 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2)采购人员外出采购;(3)各类人员 因私外出
第三条小车的签发使用: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2、小车单应为一式两联,一联为结算联(平常存司机处);二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别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四条:车辆管理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由专职司机驾驶;2、未经批准专职司机不得私自出车;3、司机不得擅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4、车辆驾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对于特别情况需要自己驾驶或领导指派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5、车辆不得外借,如遇特别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