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X 年春节、元宵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 预防和坚决遏制“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455 号,以下简称《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 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 工作的紧急通知》(X 委办 X电[X]23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精 神,现就如何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制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 X 年元旦春节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X 委办 X 电〔X〕22 号)、《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X〕95 号)要求,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 实到位,坚决严防事故发生。镇直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要将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和“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镇安办 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常常性开展执 法检查,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 为。镇烟花爆竹管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时联合县烟花办开展督查,对工 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等现象突出甚 至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东 X 镇烟花爆竹领导小组 的分工《关于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部门职责》(X 东政[X]1 号)文 件的职责分工规定,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及 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镇辖区内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 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 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 输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经 营、运输、存储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律进 行倒查,务必查清非法违法烟花爆竹及其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 非法违法行为利益链条。三、加大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力度根据《东 X 镇关于做好 X 年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期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