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实施意见为稳妥推动全区儿童福利事业由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促进 我区儿童福利事业进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根据《X 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加快进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X 政办发〔X〕 60号)、《X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乂省探究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 制度“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通知》(X 民儿〔X〕72 号)和《X 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通知》(X 民儿 〔X〕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 福利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理念, 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体系,全区基本形成以家庭 养育、机构服务为骨干、社区照顾为依托,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 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孤有所抚原则
实行多种方式,妥善安置 孤儿和困境儿童,做到家庭、机构、社会有机结合,使他们回归家庭、 融入社会
(二)坚持量力而行、解困优先的原则
确保孤儿和困境儿童在 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享有制度保障和专业服 务,并与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相适应
(三)坚持统筹兼顾、适度普惠原则
实现城乡之间、机构收养 与亲属抚(托)养之间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均等化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加原则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鼓舞 引导社会力量参加进展儿童福利事业
三、保障措施(一)安置保障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收养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引导社会开展依法收养工作,使孤儿回归家庭
二是积极鼓舞家庭寄养
根据《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 集中养育和分散寄养形式,不断提高家庭寄养孤儿比例
三是广泛开 展社会助养
积极倡议和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结对帮扶、电话沟通、 定期走访、捐款捐物等形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