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第 1 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新版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使命 〔一〕设立 xx 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扬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 5 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抢救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抢救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证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必须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扬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确实定及分布状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马上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 110 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马上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 110 接到*后要马上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马上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 24 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 4、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