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附件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进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授信额度,持卡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分期付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
第三条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是否带电子现金功能分为标准芯片卡和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按币种分为单币种卡和多币种卡;按卡面上是否附加持卡人照片或持卡人提供的个性化图片,分为个性化卡和非个性化卡;按发行范围及面对群体地域的不同,分为全国性产品和区域性产品
信用卡使用不同银行卡组织或公司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银联、VISA、MasterCard、JCB,下同)
第四条 发卡银行、持卡人、担保人及其它相关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五条 章程所涉部分名词定义:“持卡人”指向发卡银行申请信用卡并获得卡片核发的个人,个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属卡持卡人;或指由单位向发卡银行申请并获得核发卡片,并由单位授权持有该卡片的人员
“授信额度”指发卡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等为其核定、在卡片有效期内可使用的授信限额
“透支”指持卡人使用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授信额度进行交易的方式,包括消费透支、预借现金等
“记账日”指发卡银行将持卡人交易款项或根据规定将费用、利息等记入其信用卡账户的日期
“账单日”指发卡银行定期对持卡人的交易款项、费用等进行汇总,结 计 利 息 , 计 算 出 持 卡 人 应 还 款 额 的 日 期
“到期还款日”指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应偿还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