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取水井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 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 防控为目标,根据全面排查、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 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水平。二、整治任务及目标整治任务:各镇街要对现有农村取水井(含废弃取水井)摸清底 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督促和指导农村取水井产权人对存在安全 隐患的取水井设置井盖、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符合报废条件的取水 井按要求作报废处置。整治目标:农村取水井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机井技术法律规范》要 求;废弃取水井实行填埋或封闭处理;建立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长效 机制。三、工作安排根据上述要求,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三 个工作环节,开展专项行动。(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 5 月 31 日)。各镇街对辖区内 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全覆盖, 特别是对位于镇界、村界、边远地区的取水井,以及群众自发打的“老 井,,、“枯井,,,要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一井不漏,实现全覆盖。 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危险程度高、急 需治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早消除隐患。由各级财政资 金扶持建设,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履行移交手续的农村取水井,由实 施部门根据项目推动情况,开展项目区内风险隐患排查,并负责消除 安全隐患。(二)集中整治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本月集中组织 对废弃和存在隐患的取水井实行填埋、封存或防护等整治措施,确保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首先明确分类处置标准,对仍在使用的取水井, 根据实际设立安全标示,安装井房、井台、井盖及护栏等必要的防护 设施;对已废弃的大井一律填埋夯实,恢复地貌;对已废弃不用的 取水井,将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井管切割,并用黏土填埋,防止对地 下水造成污染;对因地下水水位下降造成临时无法使用的取水井要加 盖封存。取水井的产权所有者为取水井整改责任人,根据整改要求处 置完毕后,要以镇街为单位,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对达到 处置标准的,予以验收,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取水井管理台账,由水利 部门备案;对未达到处置标准的,需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三)健全机制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