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 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 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 出的决策权不变。2. 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 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 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3. 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 “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4.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 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5.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和账外账。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6.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 5 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特别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 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7. 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 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 3 — 5 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 大小自行配置)。8. 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手续不完备、不 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对不拒付的,又不反 映的要追究其责任。9. 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根据国家和省业务主 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 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 建新账。10. 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 管制度。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 核算。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 履行会计监督职责。11. 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 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 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12.村级各类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平调。发现要追究其责任。13 .村级各类单据,尤其是付方单必须有经手人签章或签字,由 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