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法律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为整合资源力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现就进一步 加强和法律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 以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站式接待、 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分类处理的工 作格局,努力把信访事项特别是初次来访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属地。二、方式方法(一)分级分类接访。省(含省级)以下都要实行联合接访。仔细贯彻落实 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 办理。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但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 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对涉法涉 诉信访事项,引导来访人到有关政法机关反映诉求。(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各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进驻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 到联合接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 间,在当地新闻媒体和联合接访场所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承 办单位和责任人,以便督办落实。(三)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 “一岗双责”的要求,由相关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协调化解,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推行视频接访。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联合接访场所建立视频接访系统, 搭建快捷高效服务群众的远程接访平台,开展预约接访,方便信访群众就地反映 诉求,方便领导干部面对面听取意见,方便责任部门点对点解决问题。三、运行机制(五)首办负责制。压实首办责任,及时受理,全程负责跟踪督办。信访事 项处理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评价,提高初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第一时间、 第一地点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六)联合会商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主责部门或信访部门 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参加会商,共同讨论制定解决方案。对联合会商难以解 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可提请本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七)信访听证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信访问题,除涉及国家 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可进行公开听证,以此促进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实现息诉 息访。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