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米以上(含 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作业。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一级作业为 2 米时;二级作业为 5 米;三级作业为 15 米,四级作业为 米以上。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四、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处的牢固构件上,不得采纳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五、高处作业严禁下上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措施。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六、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在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支撑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七、严禁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高和抢救高处作业。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1、隐患排查1)、成立油站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小组成员由油站经理、油站主管、加油员及核算员组成。2)隐患排查的内容本班管辖区域或作业现场①机电设备不完好;② 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③ 因客观因素导致区域内作业环境出现的不安全隐患;④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不安全因素;⑤ 作业人员的不安全、不法律规范、或异常的举止行为;⑥ 现场出现了与规程或安全措施明显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3)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以自然班组为单位,在接班后、交班前,由现场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严格仔细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班中随时进行动态隐患检查。2、个人隐患排查通过对职工实行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能,法律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实施全员参加的战略,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前移”,使之从被动的“要我安全”,真正向主动的“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从而有效减少事故隐患,筑牢本质安全型油站的基石,确保职工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隐患识别范围:(1) 时间:从点名参加班前会后至班后会;(2) 地点:从会议室至工作地点的行走路线;工作地点或区域。2)隐患识别的内容:① 所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完好的;② 在个人工作范围内或所处场所的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不灵敏、不可靠的;③ 所处位置或空间内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④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