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 范围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管理职责、任务与要求、形式与内容、隐患治理、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2 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3 设备部负责公司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仪表、建构筑物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4 安保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5 安保部负责公司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6 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建设、防洪防汛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7 安保部负责公司总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
1 任务与要求4
1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具体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及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实施;制止违规违章指挥、违规违章作业
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要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常常化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必须建立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