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制度1、新分配、招收和调入的职工,上岗前均应参加岗前教育。对新分配、招收的职工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调入人员培训时间为两天。未参加岗前教育者,一律不得上岗。2、岗前教育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医教部、护理部、院办及有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搞好此项工作。3、新职工上岗前培训教育的方法和内容:(1)院各级领导与新职工座谈,并由院领导简要介绍我院情况,如体制、组织机构、科室设置、当前改革的形势及医院的进展规划;(2)医德法律规范教育,教育新职工廉洁奉公,端正服务态度,处处为患者着想,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刻苦专研业务理论,提高业务技术水平。通过学习,使新职工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服务素养;(3)企业、医院历史教育,重点介绍企业进展历史、文化及目前概况、所处地位、影响等,使新职工珍惜、维护企业、医院盛誉,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刻苦学习,努力工作,为医院的进一步进展做出应由贡献;(4)组织学习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教育职工熟悉主要制度,上岗后有章可循,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5)礼仪、增强团队协作方面的培训;新老员工互动;(6)组织新职工参观院内一些主要科室及主要设备,并组织他们座谈讨论。参加为医院作奉献的活动和义务劳动;(7)集中培训教育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对他们一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4、岗前教育结束前要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5、岗前集中培训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院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培训外,仍须坚持岗前教育,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6、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