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进展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法律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财政部令第 8 号)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关于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特点,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进展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法律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依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医院特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实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含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含城市小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标。 第四条 医院财务管理基本标准是:执行国家关于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利益关系,保持医院公益性。 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应财务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施成本核实,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 医院应设置专门财务机构,按国家关于要求配置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余医院可依照实际情况参考设置。 第七条 医院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管理体制。医院财务活动在医院责任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医院根据国家关于要求,依照事业进展计划和目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全部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 国家对医院实施"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要求使用"预算管理方法。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有条件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个管理方法试点。 定项补助详细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进行单位),依照政府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