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 HK第 1 条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严格按《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第 2 条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有关措施,努力提高煤炭质量,杜绝人身及各类机械事故发生。第 3 条 抓好工区分工负责制,搞好工区生产组织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设备使用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全面完成承包任务。第 4 条根据月度、年度计划,向各班组安排产量指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各项计划指标。仔细搞好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有权制止违反规程的违章操作行为。第 5 条仔细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术素养和业务技能。组织职工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养。积极推广、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装备。第 6 条 对本单位违纪违规的职工有权进行批判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违章违规操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 7 条 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转,严防设备带病运转。第 8 条制订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搞好工区核算,努力降本降耗。对本单位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第 9 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与配备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第 10 条鼓舞职工行使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努力搞好各项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 11 条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仔细做好各类事故的分析,实现安全生产。第 12 条搞好采煤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第 13 条 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第 14 条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相关规定制度强化措施在工作现场的落实管理。第 15 条下井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 16 条 必须熟知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第 17 条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毛巾、防尘罩等劳动保护用品。第 18 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