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 总则1
1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开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3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1 安全部负责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并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 安全部对在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在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使用保养
3 定义及要求3
1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纳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纳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 公司设备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
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3
3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
4 公司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5 各单位对所设置、安装的防护设施、设备,应定期对其进行常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1 各单位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在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2 安全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