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审计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管理审计监督,根据(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审计,是指公司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环节进行的审计与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审计单位,指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预算管理审计,可分为中期审计和年度审计
第五条预算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审计、预算调整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
第六条预算编制审计,主要审查预算编制依据的充分性、编制方法的合理性、编制程序的合规性、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及预算的可操作性
(一)预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编制预算的要求,是否考虑到中、长期预算与年度预算之间的协调关系
(二)预算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公司的总体要求,所采纳的零基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等编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三)预算编制程序是否根据“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预算
(四)预算编制内容是否涵盖采购预算、损益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等
1、采购预算是否根据销售预算、期初存货情况和期末存货经济存量编制
2、损益预算是否按影响利润的要素包括:销售、成本、税金、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编制分部预算,并按其项目构成编制分层预算
3、资本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权益资本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是否在投资项目可行性讨论的基础上编制;权益资本投资预算是否根据企业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权益性资本投资计划编制
4、筹资预算是否依据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5、现金流量预算是否全面反映了预算期内现金的收支情况及其结果
6、资产负债预算是否依据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采购预算、损益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编制
(五)预算编制是否符合积极、稳妥原则,是否能够得到分解、落实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