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权利及联系制度一、行风监督员职责1.了解本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协助本院对各科室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2.根据本院的安排和要求,参加行风座谈、评议、问卷测评、调研等有关活动和工作;3.广泛收集本院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随时向本院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深化本院倾听医患人员的呼声,注意发现本院在行风建设中的好做法和经验,以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的好人好事,并向社会各界宣传、介绍本院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举措、动态信息、有关卫生政策和先进典型;5. 办理本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二、行风监督员权利1.调查权:可查阅卫生行风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书档案和文字材料,有权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卫生系统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调查,对卫生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解;2. 监督权:可对本院各科室和工作人员落实廉政规定和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本院和上级监察部门反映政风行风方面的情况,并了解办理情况;3. 评议权:可对本院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批判意见和改进建议。医院行风投诉电话:;联系人:三、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日常联系制度:实行信函、电子邮件或上门走访等形式,寄送有关资料,听取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行风建设的反映,通报卫生政风行风建设的动态。2. 座谈会议制度:本院每年召集一至二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总结沟通工作经验,了解征询意见、建议和要求。卫生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权利及联系制度(二)为 深 化 贯 彻 落 实 , 牢 固 树 立 “ 以 病 人 为 中 心 ” 服 务 理 念 , 充 分 发 挥 社 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社 会 监 督 员 一 般 由 社 区 群 众 代 表 担 任 , 由 6 人 组 成 , 由 医 院 颁 发 《 社 会监 督 员 聘 书 》 和 《 医 院 行 风 监 督 证 》 。 社 会 监 督 员 的 聘 请 以 本 人 自 愿 为 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一) 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二) 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三)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公道、正派,保守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