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化贯彻落实省会精神,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 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 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进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 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进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 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到 2025 年,培育上市企 业 8 至 10家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 3 家,“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达到35 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 3% ; 到 2025 年,上市企业达到 30 至 50 家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达到 5 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 50 家,“领跑者” 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 3
二、重点措施(一)企业上市行动
锁定培育目标
针对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县 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 5 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以下统称入库企业),实 施重点培育
精准培训辅导
组织专业团队,实行入企服务、典型引路、“把 脉开方”等方式,逐市、县对入库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与资本运作专题 培训
加强与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借智借力,加快推动我省企业上 市步伐
优选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管道等 10 个企业上市基础较好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重点突破,形成示范
法律规范股改提升
引导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入库 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推动财务、法务法律规范化,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 健全法人治理体系
帮助对接专业性强、行业板块契合的上市服务机 构,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服务,依法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股份制改造中 涉及的相关手续和确权登记,每年推动 50 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