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对象培训班考核细则(2页)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
精益求精,善益求善
外国语学院分党校进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管理细则 为法律规范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的教学管理,增强学员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党课培训效果,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进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的适用对象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进展对象培训班所有在读学员
第一条 考核内容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三项考核内容独立计分,每项均以百分制来计分,最后按对应比例计入总分
若三项考核内容中有一项未达到 60 分者,均为考核不及格,不允予结业
第二条 考核细则(一)考勤(40%)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仔细学习,并遵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培训规程》,积极配合分党校学生干部和各组长的工作,做到:(1) 每次培训班开始前和结束后须本人亲自到各组长处签到和签退
如发现代签现象,双方均以违纪论处
(2) 不得无故缺席
如有事,应至少提前半天向辅导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给组长
(3) 提前五分钟到场,不得迟到
如有特别情况应先汇报,征得同意
一次迟到扣去考勤分 25 分
(4) 培训班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如有特别情况,应先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一次早退扣去考勤分 25 分
项目考勤上课笔记论文所占比例40%20%40%(5) 学员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记录,并于每次培训课结束后交给培训班班长
(二)上课笔记(20%)(1) 学员上课应仔细听讲,仔细做笔记,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2) 上课笔记于最后一节课交给各个组长,逾期不收
(三)论文(40%)(1) 学员在培训期间,应按教学计划要求仔细撰写学习论文
论文字数要求在 1500字以上手写稿,统一用黑色水笔、A4 方格纸书写
(2) 论文必须独立撰写,若发现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