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管理制度取样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一个取样的管理制度,确保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科学性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需要进行检验的所有物料
同一批物料,其批号、品名、包装、生产厂家相同者方能作一个取样单位,否则必须分开取样
同一批号产品,依其包装数量确定其取样件数,具体规定如下:2
1 原辅料、成品的取样:按批取样,设每批总件数 n,取样件数为:n3,按、
'2+1 件取样
2 包装材料的取样规定见包材质量标准通则规定
取样数量除另外有规定外,每次取样量应为全检用量的三倍,复试应加倍取样
1 根据取样单进行取样
2 取样人在物料包装启封前应进行现场核对,检查物料的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抽样
对外来的原辅料还应检查包装的完整、清洁程度,有无水迹、霉变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单独取样
3 取样用具及容器应清洁洁净,作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取样用具及容器必经灭菌处理,并按无菌操作或特别规定方法取样
取样管理制度4
4 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如非均一的物料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则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与物料的主体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层抽取样品
5 一定要做到某一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贴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
6 取样时必须详细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品名、批号、编号、规格、来源、取样日期及必要的取样说明、取样人签字等
7 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贴上取样证,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并清洁取样车
取样注意事项5
1 取样前应确认取样车是否符合要求;5
2 液体样品需先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