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1.目的:为法律规范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本单位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3. 职责:3.1. 本制度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归管理和维护。3.2. 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猎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3.3.安全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3.4. 安全办公室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3.5.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3.6.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4. 管理内容4.1.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4. 2.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管理条例执行。4.3.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安委会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4. 4.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安全办公室严格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4. 5.事故后安委会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4. 6.相关记录永久保存。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二)1 员工通用安全行为法律规范1.1 班前准备入井前 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下井。入井严禁携带香烟、点火工具及其它易燃物品。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无特别情况不采取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1. 2 着装入 井 不 准 穿 化 纤 衣 服 , 必 须 穿 矿 统 一 发 放 的 服 装 , 保 证 干 净 、 无 破损,钮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井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电工靴。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戴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必须系好帽带。入井前必须提前检查随身佩戴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安全检测仪器,确保完好可靠。其它随身携带物品都要按标准佩带。入井所需的资格证、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