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收费标准作者:a w tx 时间:2025-1 2-12国土资源收费标准一、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含义: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就是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所有者、使用者或者她项权利者得土地权属情况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进行得外业土地测量、权属调查、定界埋桩与内业面积量算、标绘宗地图、绘制各种图件等项工作而收取得业务工作经费。收费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 9 90〕国土〔籍〕字第 93 号)第二条“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变更土地登记得若干规定》得通知第八条“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变更土地登记费。在国家未作新规定之前,变更土地登记得收费办法比照〔1990〕国土〔籍〕字第 93 号文件得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进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得通知》(新计价房〔200 1〕500 号)附表一第一项。收费标准:1.土地权属调查费:(1)党政机关、团体每宗地 30 0元,2000 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1 0 00元;(2)企业每宗地1 5 0元,1 00 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 500 平方米以内加收 60 元,最高不超过 600 00 元,开发利用国有农用地得土地权属调查费标准为7、5 元/公顷;(3)事业单位每宗地 4 50元,500 0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0 0 平方米以内加收 40 元,最高不超过 15000元;(4)城镇居民每宗地2 0 元,100 平方米以上每超过5 0平方米以内加收 10 元,最高 5 0元;(5)农村居民每宗地5元,20 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 10 元,农牧民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不收费。2.地籍测绘费:根据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 9 3〕08 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未取得测绘资格得单位与部门不得收费。备注:土地变更登记亦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二、耕地开垦费含义:耕地开垦费就是指各类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时,在建设单位放弃由其自行组织开发补充新耕地得情况下,由建设单位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得用于重新开垦出与其所占用耕地得数量、质量相当得新耕地所需要得专项费用。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得,根据“占多少,垦多少”得原则,由占用耕地得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