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私法得概念 1、国际私法得调整对象:即涉外民事关系,又称国际民事关系,即指在民事关系得主体、客体与权利义务据以产生得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得民事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得调整方法: (一)冲突法调整(间接调整) (二)实体法调整(直接调整) (三)两种调整方法得关系 2、我国国际私法得范围: a、涉外民事关系得法律适用法律规范 b、外国人得民事法律地位法律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法律规范 我国在国际私法范围问题上达成得共识:《中华人民共与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第二条第一款:本法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得管辖权、法律适用与司法协助,包括外国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得承认与执行
3、国际私法渊源特点,类型及我国得特点 a 特点:两重性与多样性 b 类型: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c、我国特点:(一)国内立法 1、散见式规定 2、专章专编式规定 3、单行法规式得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二)“判例”得地位(不承认判例) (三)国际条约 (四)国际惯例得地位问题 4、国际私法定义:国际私法就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为中心任务,以冲突法律规范为最基本得法律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得法律规范、避开或消除法律冲突得统一实体法律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法律规范在内得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5、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得关系 a、区别:前者就是法律部门,由法律法律规范组成,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就是法学学科,由学说、理论、主张构成,不具有约束力,但具有影响力
b、联系:都就是国际经济关系得产物,都就是上层建筑;国际私法学以国际私法为讨论对象,其讨论成果又服务于国际私法,对其产生与进展起重大影响作用
二、国际私法得历史 1、法则区别说进展阶段 a 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b 法国得法则区别说 c 荷兰得法则区别说 2、法国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