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基地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公司不断进展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法律规范和加强项目培训 管理,集中内部培训资源,创建物业管理精品,树立招商局(南京公 司)物业品牌,依据 ISO91: 20 质量管理体系、《招商局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年度培训大纲》标准要求,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在管项目、新拓展委托管理项目、物业 管理顾问项目。2.2 本办法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和在职培训。3、成立培训基地的条件:获得质量管理荣誉称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稳定、师资资源丰富、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齐全或某一项服务内容管理成绩突出的在管项目, 经品质培训部考核通过后成立培训基地。4、组织结构及工作职责:4.1 培训基地组织机构4.1.1 报告上级:品质培训部培训主任;4.1.2 督促下级:培训基地各工种三级讲师;4.1.3 联系部门:品质培训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培训基地组织机构图:4.2 工作职责:4.2.1 培训基地的项目负责人为培训基地直接负责人,各工种授课人 员由培训基地负责人选派并报品质培训部考核批准,聘为三级讲师; 4.2.2各工种三级讲师为培训工作具体实施人员,负责培训实施(包 括培训计划拟定、授课、理论和实操考核、检查及信息反馈)、培训 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及培训人员的管理,并在每个培训周期结束后拟写 培训报告报品质培训部;4.2.3 品质培训部负责培训基地培训计划的审核,培训实施过程的指 导、检查、协调和技术支持(包括内部讲师调配、教材等);4.2.4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供场地、后勤物资等方面的支持工作。5、工作程序:5.1 培训基地运作程序5.1.1 按 ISO91: 20B 版人力资源控制程序,需用人项目填写《员工需求计划表》(ZC-04/B01),并按程序报批;5.1.2 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的招聘、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将 相关资料汇总至企管部;5.1.3 各管理中心(处)选派骨干或由职能部门选择人员填写《培训 申请单》(ZC-04/B03)报企管部。5.1.4 由企管部按工种分类将人员编入培训基地;5.1.5 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实施;5.1.6 企管部负责培训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并将培训结果汇总至行政 和人力资源部;5.1.7 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结果安排人员。5.2 汇报工作及管理程序汇报汇报培训基地 汇报* 品质培训部„品质培训部 ―^总经理培训工作管理* 培训主任*负责人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支持负责人5.3 培训工作是企业长效管理、持续提供再教育、贯输企业管理思想、 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