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材料、五小电器管理办法一、管理范围 全矿井上、下 1.5?L2 及以上所有动力电缆(不含电话线、监控线、光缆)、3 寸以上钢管、井下所有阻燃胶带、尼龙带、40KW 以上绞车钢丝绳(不含 40KW 绞车),所有五小电器(不含非防爆型)。 二、机电科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电缆、五小、皮带、钢丝绳(6″以上)、3 寸以上焊管及综采队进回液无缝管、电缆钩的领用、使用、回收台帐,大材管理员及库工负责井上、下大材、五小开票、发放、使用、回收情况。 三、依据每月生产计划及生产实际情况,仔细准确地编制好需用电缆、五小、皮带、6″以上钢丝绳、3 寸以上管路计划,要求使用单位依据下月进尺所需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交下月计划,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50 元;接线盒、开关不拆电缆,割断电缆对队长、包机组长各罚 50 元;各队领用材料只对机电队长(包机组长)或专职材料员,机电队长(包机组长),对材料的领用、使用负全责,闲置电缆三天内不出坑,按 5 元/米·天论处。电缆使用期间按标准安装、悬挂,不得用铁丝捆绑,发现一处罚责任人 50 元。2、工作面结束和搬家必须交回电缆或由电缆动态工参加移交给其它单位并上帐,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皮带管理办法1、皮带机必须保证上下托滚齐全,转动灵活,不跑偏,不断带,常常保持底皮带下无浮煤。凡查缺一组托滚罚款 50 元,跑偏不调罚款50 元,违章造成扯带一次罚款 50 元(每扯 1m 罚款 50 元,上下托滚共计不转有 5 个以上者罚款 50 元。2、各单位凡使用皮带做牌板时,必须要使用短节旧带,但须经机电科同意,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4、闲置皮带自接到出坑通知单 3 天内交回皮带库,每超一天罚款5 元/米。5、对于回撤工作面,皮带的回收率必须达到 95%以上,达不到回收率者所缺少部分按原价赔偿。6、依据皮带使用期间的情况,皮带管理动态员不定时检查,发现有三处托辊不转罚责任人 50 元,有一处跑偏罚责任人 50 元。7、因使用不当造成皮带撕裂等,需更换皮带一律由使用单位承担费用。皮带考虑做头子等损耗因素,允许队组在使用期间损耗 1%。8、各队使用皮带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维护保养、正规操作,出现下述情况按如下规定处罚: ① 皮带随意截割皮带,一处处罚 250 元; ② 皮带出现跑偏一次处罚 50 元; ③ 丢失皮带按原价赔偿; ④ 每月由大材管理员对所使用的队组进行考核,当月兑现。 六、钢丝绳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