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防止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包括消防、道路交通、设备、维修施工、食品卫生、劳动安全工作等。第四条 安全工作指导思想是:以构建和谐企业为目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执行铁道部、路局、多元中心关于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依法管理、法律规范管理、精细管理问题管理”的管理理念,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安全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第五条 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经营与安全管理相统一;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考虑经营进展,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新建项目、技术改造的同时,对安全经营方面要同时规划、同时实施、同时投产运营;发生事故后,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整改措施未落实和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坚持安全生产,设备检查、使用、管理和员工培训并举,以立足防范,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构建“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各分公司全面负责,员工监督参加”的安全生产经营格局。第六条 酒店的安全工作是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管理公司领导和管理,并接受路局、中心安监室、劳卫处、公安消防、交通和卫生防疫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二章 安全保证体系第七条 酒店对所属各部门安全经营负有管理责任,履行指导、检查、监督职责。酒店设立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 长:酒店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酒店主管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组 员:酒店各部门经理、工程主管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酒店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经营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酒店各部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由部门经理、班组长担任。第九条 安全经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铁道部、路局、多元中心以及集团公司有关标准法律规范、规章制度。在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对酒店安全工作负责。2、讨论部署、指导协调酒店安全经营工作,及时分析安全经营形势,决策解决安全经营的重...